第(1/3)页 当年,陈宗辞刚来到海荆市时,有一段时间并不能适应这边的生活。 他只要出门,就有跟一堆保镖跟着,连上厕所他们都要跟在身边的那种。 想要去什么地方,会提前先给他规划好,然后老太太会亲自带着他去,给他做详细的介绍。 他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的束缚,有那么一次,他摆脱了那些人,自己在外面晃荡了一天。 海荆市比榕城大很多很多,他就像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在这光怪陆离的钢铁森林中独自穿行。 他坐公交,坐地铁。 看不尽的繁华,走不完的大街小巷,无论到哪里,都是人来人往。 最后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条老街。 陈宗辞说:“你不觉得这里跟佐敦区有点像吗?” 周稚京闻言,侧头看向窗外。 陈宗辞道:“那年跟着老太太回到海荆市没几天,我就自己一个人跑了出来。当时这边治安不太好,到了这边,没多久身上的钱包就被偷了。我在这家店门口站了半天,老板娘请我吃了一碗猪脚饭。” “当时觉得,那碗猪脚饭,跟你那次给我做的很像。” 周稚京转回头。 一下子都没有想起来,她什么时候做过猪脚饭。 陈宗辞看着她茫然的眼神,就知道她一定是记不住的。 或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一碗并不是所谓的猪脚饭。 仅仅是她把剩饭倒进了剩余的猪脚汤里,正好里面还剩下半只猪脚。 他回去的时候挺晚了,陈只早就已经睡觉。 那碗剩下的猪脚拌饭,就放在桌子上,用碗碟盖着。 陈最刚好是饿了,简单加热了一下,就给吃了。 那会应该是真的饿了,所以记忆中,那碗饭真的挺好吃。 算得上,陈启民去世之后,他吃过味道最好的一碗饭了。 陈宗辞自然是不会告诉周稚京,他当时坐在这小店铺里,哭了一场,为了她最后一次哭。 这时,老板娘从后厨出来。 一眼就看到了陈宗辞,甚至一眼就把他给认了出来。 但她也没好意思去攀关系,近期关于陈宗辞的新闻比较多,老板娘正好有关注到。 主要是,她在网上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陈宗辞的一张照片。 正好她一直都记得当年那个,在她店里一边吃饭一边哭的小伙子。 陈宗辞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都能给人很深的印象。 就算没有背景,他的表外也足以让人记很久。 即便记不清脸,也能记得自己曾经见过一个长相很帅的男孩。 老板娘现在知道他的身份,也不敢冒然同他搭话,只是站在旁边时,目光时不时就要朝着陈宗辞多看几眼。 周稚京见着,便问:“阿姨,你认识他呀?” 老板娘闻言,脸腾一下红了起来,有点不好意思,结巴了一下,说:“好像是在电视上见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