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正襟执笔画一人-《乱世慷慨我行歌》


    第(1/3)页

    身陷迷茫不脱身。小白,小白,生来不过白纸一张,嗜血之体更是让这白,透彻进骨子里,洁白无瑕羊脂如玉不敢夸口其说,但却是一卷上好的笙宣墨纸,可惜材料是好,却无人执笔肆意泼墨,四年来的白纸岁月并没有让其纯白之上点落墨迹,直到嚎啕大哭惊扰了公子爷,也怕这卷上好的宣纸染上大片的泪花,破坏了整体的无瑕,不得已执起笔,在拿起墨笔时的那一刻,即决定要画他个一世山河锦绣,正襟危坐,顷刻气吞万里如虎,大笔一挥,乖乖,先哄小白不哭。

    一横,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一竖,小心谨慎如履薄冰。一撇,谨言慎行水到渠成。一捺,众横捭阖步步生莲。

    再好的苗子,长歪了也是废材,劈了烧火都着不了多久,更别提剩的那点儿灰。连务农贩夫都懂得的道理公子爷岂会不知?可不能怪公子爷没做到尽心尽力,实在是一眼没看到,小白便溜得不见踪影。按着头强行逼着小白啃一本聱牙佶屈的《滴天髓》钩章棘句,艰深晦涩的字句光读出来就吃力的紧,更别提理解其中深藏的真谛。起初小白还会因为畏及公子爷的神秘而不得不俯首称臣任其差遣,但不过三两日,便无法忍受这等枯寂的文字。

    起初只想一并强噻硬噎进去,什么时候觉得有概念了,也就懂了。但貌似想得太简单了一些,做起来也有些不太现实。这才醒悟教书育人其实并不简单。一张一弛貌似还真有点道理。因此小白除了每天要硬啃那些那难以解的大块头外,唯一的乐趣就是看藏经阁中翻到的杜撰叙事。

    其中精彩绝伦的桥段直接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历历在目。张傻蛋的坠崖未死,反而因祸得福炼拾到本秘籍,参透其中奥义,届时便是天下无敌。种种案例比比皆是,困与洞中参透武功,神功大成破门而出大杀四方。书中的故事远比现实来得震撼,一股股无形的吸引力死死拴住小白继续读下去的**,可奈何公子爷挥鞭将至,只好捧起那本看来看去看不懂的大块头,埋头死啃,待得公子爷大发慈悲才有机会继续翻阅那一本本应该被称作小说的书籍。

    对小说的无限痴迷使得小白越发玩命的去啃,去完成公子爷给出的任务,理该一个时辰方可记下的文章,却硬生生让小白压缩至半个时辰,剩余时间便可多看些小说,对此乐此不疲。公子爷见成效不错,也颔首接受,索性随他如何。

    可当问题出现的那一刻,公子爷就开始后悔自己英明的放养决策。一卷《短歌》早以烂熟于心,无聊之时便以考核名义喊上小白让其诵上一遍,手捧圣贤书,摇头尾巴晃,稚嫩的小人儿格外讨喜。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屠龙宝刀,号令群雄。由龙一出,万剑臣服。

    星宿老仙,法力无边。月圆之日,紫禁之巅。

    日出东方,唯我不败。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神通广大,法驾中原。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千秋万载,一统江山。

    ……

    “小白你先把手里小说放下。”
    第(1/3)页